记者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近日,文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又出台利民新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凡具有文登城镇户口的新生儿,只要其父母任何一人参加了威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为新生儿在出生30日内办理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出生30日后参保缴费的,于3个月后享受待遇。
根据规定,每年4月30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在参保缴费方面不享受财政补助,既可一次缴足当年全年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全年的医疗保险待遇,也可只缴纳当年剩余月份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实际缴费月数折算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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