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石市城镇居民大病(大额)保险实施细则(试行)》,详细制定了赔付办法及保障水平,今年确定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石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0元。
保险范围:
参加居民基本医保均可享受大病保险
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基本医保)的城镇居民均属于城镇居民大病(大额)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
居民基本医保支付居民住院、门诊诊疗(特殊病病种、急诊抢救病病种、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置入术)费用后,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合规医疗费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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