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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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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村参合人员以户为单位向本村村委会提供居民户口本,有村委会负责对本村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与户主关系等),进行核实增减,最终上报确定人员名单一式四份(两份上交乡卫生办、一份公示、一份各村保存);各村村委会将本村参合人员信息核实后缴乡包村干部,由各包村干部对其所包行政村的参合人员核查统计表及所提供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

  一、办理流程: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流程

  (1)登记审核阶段:各村参合人员以户为单位向本村村委会提供居民户口本,有村委会负责对本村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与户主关系等),进行核实增减,最终上报确定人员名单一式四份(两份上交乡卫生办、一份公示、一份各村保存)。

  (2)初步审核阶段:各村村委会将本村参合人员信息核实后缴乡包村干部,由各包村干部对其所包行政村的参合人员核查统计表及所提供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

  (3)复核审查阶段:乡卫生工作办公室对包村干部初审后的资料进行复核验收。

  (4)公开公示阶段:各村参合人员资料经乡卫生办复核验收后,各村以村为单位将登记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汇总上报阶段:乡卫生工作办公室将公示后的结果进行汇总上报召陵区卫生局。

  二、法定实施主体:召陵区卫生局

  三、实际实施主体:召陵区卫生局

  四、申请人种类:个人、村委会

  五、申报材料:(1)农村户口本;(2)参与村内土地分配证明

  六、申报条件:(1)凡是我乡农村户口且参与村内土地分配人员,均可在其户籍所在村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2)隶属我乡农村户口不参与村内土地分配人员,采取自愿自费的原则,可另行登记参加新农合。

  七、设定依据:后政〔2009〕36号文

  八、责任处室:乡卫生办

  九、终审部门:区卫生办

  十、联办部门:召陵区卫生局

  十一、法定期限:自收到各村参合人员资料后30日内。

  十二、承诺期限:自收到各村参合人员资料后30日内。

  十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1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十四、受理地点:后谢乡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办窗口

  十五、咨询联系电话:0395-2663086

  十六、公开范围:面向各村参合农民

  十七、公开时限:及时公开

  十八、公开方式不公开理由:主动公开

  十九、办理结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十、监督单位:开发区卫生办

  二十一、监督单位电话:2663126

  二十二、收费情况及依据:个人每人每年30元

  二十三、收费依据:卫农卫发〔2009〕68号文

  二十四、年检情况: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二十五、注意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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