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编办获悉,在3月29日下午市编办举行简短的机构划转交接仪式后,市卫生局所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这标志着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源整合迈出实质性步伐,在全省率先落实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的精神。
3月26日,市编委决定,对铜陵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作出一系列调整。在职责调整方面,将市卫生局所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划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在理顺机构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增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科,具体负责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工作。
同时,为加大相关工作力度,市编办还将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涉及的有关编制和人员划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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