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该系统启用,在炎陵县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如需到长沙或株洲进行住院治疗,只需先到县人社局医保大厅填写有关表格、开据介绍信,便可持本人身份证就医治疗。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只需支付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其余统筹基金部分由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相关医院直接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异地就医患者。
据了解,炎陵县目前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的医疗机构已有10家,即:湘雅附一医院、湘雅附二医院、湘雅附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儿童医院、株洲市一医院、株洲市省直中医院、株洲市凯德微创医院、株洲市三三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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