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海南省
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以2012年自然年度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3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和,从业人员缴费工资是本人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项
津贴、加班工资等)。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须经从业人员本人确认,本人直接签名有困难的,经从业人员同意后,可由用人单位
社保业务部门负责人代签。
据记者今天从省社保局获悉,海南省社保局今年将对省本级用人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分析,对存疑点单位将退回要求重报,对虚报、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数据整理比对中发现数据不真实的单位进行专项稽核。
稽核内容包括我省各项社会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应参保的用人单位实际从业职工人数及参保缴费人数;用人单位工资总额、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情况;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据悉,参保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下单位,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近日已开始,4月24日截止。参保人数在20人以上的单位,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5日。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管理处处长黎民天告诉记者,用人单位是否如实准确申报社保缴费基数,与单位职工的各项社保待遇紧密相关。社保局在调查摸底用人单位情况时发现,很多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不太了解,为了让参保单位更到位认识和掌握社保政策,确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社保合法权益,省社保局今年也将配合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和专项稽核工作,对省本级用人单位的社保经办员开展为期近两个月的大规模培训。
“省本级单位我们计划免费培训近7000家单位。培训内容就是现行有关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的政策解读。昨天首批单位已开始培训。我们欢迎各用人单位积极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