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从今年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缴纳2013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居民,都将因此受益。
据了解,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110万人。自2008年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以来,我市连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本次调整后,人均补助标准已由最初的不到120元提高到现在的280元。目前,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已上调至15万元,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65%、55%,居民负担比例进一步降低。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实行了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门诊看病也能报销。
市社保局城镇居民医保处处长米良川表示,近年来,我市不断调整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制度保障能力逐年增强。经过此番调整后,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实际上让居民医保基金的盘子更大了,增强了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参保居民也将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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