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居民医保已开始办理。根据医保新政策,明年南通市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财政补助将在原基础上人均提高50元。市医保部门提醒,明年的医保办理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大家可要抓紧了。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家庭成员,其医保缴费改由财政全额承担。新的筹资标准为:在校学生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由原260元上调到35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由原460元上调到550元。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是:在校学生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60元,财政补助290元;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0元,财政补助350元;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其他非职工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20元,财政补助230元。
值得一提的是,新生儿6个月内参保享有“报销追溯”。即,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新生儿,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各项待遇,其在缴费前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在参保后进行补报销。
尚未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市区户籍城乡非职工居民,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相关手续。市区220家劳动保障服务所均已配置社会保障卡读卡器,“老参保人”只需带上本人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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