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调整内容为:1、肾衰竭患者血液透析治疗实行定额结算。肾衰竭患者血液透析治疗结算定额为每次450元(包括血液透析、血透监测费、透析液、透析管道、一次性透析器、穿刺针、低分子肝素钠针[5000u]),报销比例为职工医保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居民医保由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2、肾衰竭患者血液透析治疗实行次数限定。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13次,超过13次按13次结算。3、提高职工医保肾衰竭患者血液透析治疗用药报销比例,由原来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调整为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此次政策调整后,预计兰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患者每人年可减少个人支付12000元左右,居民医保年可减少个人支付7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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