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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镇医保政府补助每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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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月28日下午,2013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政府资政郑小明就进一步深化全省医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长娄勤俭作重要讲话。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深化医改的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强化基层,深化县级,探索市级,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今年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有6方面34项工作。

  医疗保障城乡低保自费救助比例达60%

  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门诊救助在所有县区全面开展。加快推进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力争在全省全面推广。推进宝鸡、渭南城乡居民一体化试点。扩大新农全市级统筹范围,扩大医保门诊统筹范围。推动省内设区市之间开放基本医保、医疗费用异地结算。落实国家《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我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我省困难人群疾病救助制度。

  大病保险在西安等四市开展大病商业保险试点

  巩固全民参保成果,稳定基本医保参保率、参合率不低于98%。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13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65元。稳定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研究城乡居民医保统一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的办法。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在西安、宝鸡、延安、汉中等四个市开展城乡大病商业保险试点。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障做好制度衔接。

  医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

  出台《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方案》,稳固基层改革成果。出台对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财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全省县镇医疗机构一体化实施方案和镇乡村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法。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尽快研究出台为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医学生的规划或办法。继续落实县、乡人才培训项目,今年培训县级医疗机构1000人、乡镇卫生院2000人。做好宝鸡市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方式改革国家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适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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