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山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省将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改革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该规划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
其中,在社会保障方面,我省将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改革,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逐步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医院。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同时,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资源,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我省将适时提高政府补贴标准,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此外,我省还将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开发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助残服务、交通协管、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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