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到了7月1日实施“大限”,人社部、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仍可能只是一纸空文。
《办法》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其基本医保关系能够顺畅接续。
“最关键问题没解决”,南京市医保结算中心主任王福华表示,《办法》只是规定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但对统筹基金安排未作任何说明,而这一块正是医保关系转入地接收的难点所在。
先行半年的长三角地区(江、浙、皖三省)职工医保关系流转也卡在这里,转出容易转入难,年龄越大越是如此。
“医保统筹基金转不转,转移比例是多少,国家还没有具体说法”,江苏省人保厅人士1月19日称,等政策明朗后才能与财政、医保部门进一步会商。
江苏省医保中心办公室人士认为,先统一各地的政策标准和医保待遇,再逐步实施统筹基金的转移,是比较可行的操作路径。
全国医保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的江苏省镇江市,对所有转入医保关系“来者不拒”,主要通过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风险基金追加支付等办法。这些方法或可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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