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0日起,宁波余姚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享受由政府为其“埋单”的综合医疗保险。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抗意外伤残和疾病的能力。
据了解,此项保险责任分为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烧伤、意外医疗、意外住院补贴金、重大疾病、疾病住院补充医疗等7项。每人每年缴纳75元,可享最高3万元的医疗保险,保险有效期从2012年5月10月至2013年5月9日。当发生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被保险残疾人可凭有关材料及时到相关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
目前,余姚市有持二代证的残疾人共1.67万人,所需125万余元的保费全部由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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