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市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管理。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今年前4月,我市共计387人次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169万元,其中221人次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105万元,166人次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64万元,单笔最高享受补偿达18.8万元。
今年,我市大病医保政策更加完善,降低了起付标准,并采取累进补偿办法,各段报销比例由55%至83%。市人社部门联合承办保险公司在保障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规范运行的基础上,尽力方便参保大病患者享受待遇,市医保中心和承办保险公司组建了联合办公室,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并制订了《芜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合办公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业务运行管理。
建立了异地就医费用协查机制,充分利用商业保险网络优势,对有异议的异地就医费用进行现场稽核,加强异地医疗费用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同时,我市完成了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保障参保大病患者在本市持卡就医可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及时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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