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转移哪些内容?
答: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帐户转移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余额。
二、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将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深圳?
答:两类人群可申请将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深圳:一是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二是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参加我市各项社会保险的非深户籍人员。
三、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深圳后,可以和深圳的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合并连续计算吗?
答:参保人在内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连续参保年限的最后一个月,与在深圳的有效连续参保年限的第一个之间相差不超过三个月的,起在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入深圳后,可和深圳的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合并连续计算,并按合并计算后的连续参保年限享受待遇。
四、在内地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有余额,转入深圳后,个人账户余额应如何处理?
答:1、如参保人在深圳参加的是综合医疗保险,其转过来的个人帐户余额会直接进入其在深圳的个人帐户使用。2、如参保人在深圳参加的是住院医疗或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深圳会给这部分参保人单独建立一个个人帐户,其转过来的个人帐户会进入到该个人帐户,且可按综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使用个人帐户余额,其他待遇则仍按其所参加的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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