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本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未满18周岁的少儿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本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以及非本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在本市区就读,且付木一方以参加本市区缴费满5年,随家长在本市区居住的学龄前儿童。
申报材料:
1、本市户口: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
2、非本市区户籍:户口薄,符合条件家长身份证,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和一寸近照一张;(学龄前儿童);
3、非本市区户籍户口薄,符合条件家长身份证,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和一寸近照一张;(本市区就读)
4、已满18周岁仍在本市区就读需学校提供学籍证明
5、符合免缴条件的需提供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区民政认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办理程序;
1、参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同时领取证历本。
2、续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
3、已参保人员必须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至各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报销标准
少儿医疗保险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600元,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300元。
每次住院均设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75%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其中,因患各类恶性肿瘤需进行多次住院放、化疗治疗的,按首次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计算一次住院起付标准。
参保少儿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少儿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由少儿医保统筹基金与参保少儿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的承担比例按下表执行: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至2万元 2~4万元 4~10万元
三级 800元 36% 30% 24%
二级 600元 30% 25% 20%
社区和其他 300元 24% 20%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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