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五年规划(2013―2017年)》,我市力争到2013年底,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15年底,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17年底,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针灸器具、刮痧板、火罐、电针仪、TDP神灯、中频治疗仪、热敷装置等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我市还将把符合条件的中药品种、院内中药制剂、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职工、居民和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的中医药报销比例,鼓励城乡居民接受中医药服务。同时,基层卫生机构的中药配备也将越来越完善,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中成药不少于80种。
在医师配备方面,我市将加大培养力度,争取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为主或中西医皆可的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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