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日起,每人每月增加9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年增加4元
近日,省人社厅传来好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养老金实现"九连跳"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我省已连续八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1873元,居中部六省首位。此次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我省连续第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实现"九连跳"。
家住学府街的王大爷告诉我们,退休前,自己在一家国营厂上班,每月工资只有1200元左右。从2007年退休开始,自己就赶上了一次养老金调整,现在每月的养老金可以领到2300多元。另一位赵大爷,2004年退休,多次上调全都赶上了,如今他的养老金已经实现翻番。听说养老金又要提高,赵大爷高兴地说:"现在物价每年都在涨,食品、衣服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更是节节攀高,给咱提高退休金,多少能减轻些负担,希望以后还能继续提高,上涨幅度再大一些。"
每人每月增加90元
此次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调整标准如下:每人每月增加9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两个条件的人员,可以同时享受。具体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休前按规定获得高级职称资格(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并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将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此外,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低于2060元的,补齐到2060元。
增加金额将尽快发放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我省将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等措施,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职)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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