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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医保实施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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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了解到,市医保中心对享受这一政策的参保患者进行了回访,经初步统计,满意度达到99。5%。

  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我市从去年底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优惠待遇试点以来,取得良好效果,参保患者预计全年可节省1万元左右。目前,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为试点医院,条件成熟后将扩大到其他医保定点医院。

  据介绍,大多数尿毒症患者主要依靠血液透析治疗来维持生命。由于长期血透个人支付费用较大,导致许多患者都陷入了经济困境。为此,去年底,我市决定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优惠待遇试点工作,来防止这些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优惠待遇的具体内容为:凡第一诊断为慢性肾脏病5期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周可在试点医院接受2次免费血液透析治疗,基本服务包含血管路及透析器各1套、透析液1人份、内瘘针2支、生理盐水3瓶,以及消毒耗材和血液透析操作、血透监测。基本服务定额标准为350元/次,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90%、试点医院减免10%。

  而参保人员其他的治疗需求,如增加血透频次或基本服务外的辅助用药、检查以及输血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非试点医院接受血液透析的医疗费用,仍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不变。

  从去年底政策实施以来,约有150位尿毒症参保患者申请享受血透优惠政策,今年第一季度人均少负担约2500元,预计全年可为每个参保患者节省10000元左右。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符合尿毒症血透优惠政策条件的参保患者,可向试点医院提出申请,试点医院通过审核后,会在《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优惠血液透析服务证》上签注接收意见,患者在接到通知后,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就可按照预约安排,持证到试点医院接受血液透析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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