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介绍,我省将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试点。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除了住院时可以享受到医保待遇,到社区看头疼、脑热、咳嗽等小病也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
省人社厅介绍,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着眼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及解决参保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参保居民只有住院才能得到补偿,普通门诊费用则不能报销。
今后,我省将选择部分市进行试点,解决参保居民的小病报销问题,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受益面。具体来说,我省将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门诊统筹,这样不但能方便群众就医,还能降低医疗成本。
目前,作为试点城市之一的晋城市已经制定了具体的门诊统筹办法。比如,晋城市规定,参保居民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每次3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转诊就医的按30%的比例支付。门诊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每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随后,我省将逐步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标准,并在全省范围推广,让更多的参保居民享受到更高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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