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特药”报销 职工医保不低于75%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江苏上月将赫赛汀、格列卫、达希纳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了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看病负担,江苏还会陆续把一些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孤儿药”等特殊药品(简称“特药”)纳入医保。为此,昨天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对相关保障对象、医保待遇等予以明确。

  何谓“特药”?医保特殊药品是指不在基本医保目录之内,但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比如赫赛汀,乳腺癌患者原先使用该针剂,一年花费要超过20万,参加医保报销后可减少为几万。“特药由医保基金、患者、企业三方共同承担,老百姓的负担不超过30%。”相关人士表示。

  特药的保障对象为本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纳入省级机关公费医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全省参加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经办的城乡居民)中符合特药使用适应症的患者。

  参保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按规定发生的特药费用纳入统筹地区门诊特定项目(门诊大病)管理,按照特药的医保结算价,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为:职工医保不低于75%,居民医保不低于70%。

  为了防止浪费和被人倒卖套取医保基金,不管是住院还是到定点供应药店领取特药的,参保患者每次取药量不得超过30天用量。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