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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报销“一老”“一小”将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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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起,北京市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和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由60%提至70% ,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7万元,至此,北京市所有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水平实现统一。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2年12月2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一老”和无业居民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双双加以提高,向“一小”看齐。自此,北京市所有城镇居民住院报销待遇标准水平实现了统一。

  据介绍,此次提高“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水平,是通过增加政府补助标准的方式,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增加了40元,个人筹资标准不变,不给参保人员个人增加任何缴费负担。据悉,该政策惠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一老”和无业居民约25万人,减轻群众负担约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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