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是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通知》提出,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直辖市为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针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计划提出,各地要将其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落户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对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各地都要给予与本地户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政策扶持。
各地还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动员1000所国家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专家解读说,将到本地求职的非本地户籍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当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范围,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是最大的亮点。这一重大突破,适应了高校毕业生流动性大的特点,突破了现行以户籍为主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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