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社会保险政策没有城镇那么完善,这其实也更要求农村的子女们要重视老年人的各项社保,尤其是医保和养老保险。虽然国家早前已经推行了适合农村具体情况的各项医疗和养老保险,但是至今还是有很多农民朋友不了解这些政策。
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全县具有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及在本县各企业务工的人员,县、乡镇各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临时工和民办教师中的农业户籍人员。本着“户不漏人”的原则,实行一户一证制(参合农民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合,不可漏人,即:同一户口本上的成员必须全部参合,否则参合农民在住院时不予补偿)。
3、如何参加新农合?缴纳参合资金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于每年11月30日前,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以户为单位缴纳下一年度参合费,可在每年11月30日之前到乡镇财税所、包村干部和村委会代缴参合资金(索要新农合专用票据)。
4、参合农民享受新农合补助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从交费后的下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周期,参合农民可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医疗费补偿待遇。如2008年缴纳参合费后,享受新农合补助的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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