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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兰州启动2014年度城镇医疗保险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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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1日起,兰州市各县区将陆续启动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工作。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往年已经参保或符合条件的新参保居民,可前往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办理相关手续,此次兰州市的办理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人员;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无业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等人群。其中,非从业居民、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大中专院校学生在社区参保按非从业居民标准缴费);中小学生每人每年缴纳40元,享受兰州市城市低保的在校学生个人不缴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每人每年缴费60元;享受一、二类低保人员个人不缴费;享受三、四类低保人员个人每人每年缴费30元。

  据介绍,2014年度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时间为7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出生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新生儿,逾期后可随时携带参保材料及社区介绍信到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簿、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及中小学的学生参保,由学校提供其学籍和学生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籍证明、照片,统一到所在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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