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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推补充医疗险可自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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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东莞医保“金卡”、“银卡”待遇不一致的情形将成历史。昨日,《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出台,明确东莞医保体系将由“基本险”和“补充险”组成。补充医疗保险必须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前提下,才能另外购买。
  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补助30%;

  15万元以上,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与按比例自付基本医疗费用之和的,补助40%。

  举例来说,若参保人的医疗费用为8万元,除了基本险的报销外,他还能获得(8万-5万)×20%的补充险补助金。

  如果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万)与按比例自付基本医疗费用之和的,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分段比例进行补助:

  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补助85%;

  10万元以上的,补助70%。

  根据规定,参加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还可以额外获得生育津贴1500元,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再一次性支付独生子女津贴800元;而符合计生规定的男性参保人,也可一次性支付假期工资津贴280元。

  另据了解,参保人连续足额缴纳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可享受相应待遇。而参加门诊补充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起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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