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广东省某一城市,我在这里已经买房子,户口可迁移,我暂没迁,现在还没找到合意的工作,我以前在外省的一家企业工作,单位已经给上养老保险13年了,现在我想把保险转到我现在居住地,自己交保险费,不知怎么样办理?医疗保险可以转移吗?如转移会有损失吗,是否档案可不迁移呢?户口是不是必须首先迁过来呢?
如果你想长期在广东省某一城市长期居住了,甚至想在退休后也在那里生活,档案必须迁移过来,户口应先迁移过来的前提下,才可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以下是办理的步骤请参照一下:
1、首先把户口迁移过来以后,到广东省某一城市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请带着你在广东省这里的户口本到街道管理档案接收部门咨询是否答应你档案可以存放在这里)。
2、如果可以那么应到您原来外省那家企业,由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需带你在广东省城市的户口本)。单位应到你所缴纳社会保险的机构打印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清单,并在你的档案里面留存一份。
3、在原社会保险机构应把您个人账户清除,并办理移交保险费的手续。(也就是你所在外省缴纳的保险费。)
4、带着你的档案和原外省交纳的保险费及一些凭证,到广东省户口本所居住的社保中心办理续保险事宜。
5、如果档案转到广东省,社会保险自己缴纳,可以到人才或存档机构领取招工表,然后再把招工表留存街道一份,提档后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就可以和您以前交纳的社会保险接续上。
6、社会保险应都可以转移,一般损失是根据您所居住的城市的生活水平而定的,也就是你原来的城市交纳的费用低,那么到新的城市交纳的费用高,最后审核退休金上以前交纳的相应的要低啊。(生活标准不同)
7、以上均是在你广东省居住地的街道和社保中心同意接收的前提才可办理。8、每个城市的办理方法有些不同,虽然说的轻巧但是办理起来很繁琐,请慎重办理此事。注:因地区不同所以具体办理情况也不相同。请借鉴以上办理事宜,具体还请咨询您所居住的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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