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此次减负,参保人员不需要申报,减负金额将在7月1日直接划入本人医保历年个人账户,可以在看病就医时使用,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减负金额将转入社保卡银行账户。
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2012医保年度(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内,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个人承担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即可享受医疗费综合减负政策。其中,3000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补助80%,2万元(含)以上部分补助90%。
减负资金将通过3种途径划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里。7月1日综合减负资金将先划入参保人员的历年账户;如果参保人员已经申领了社保卡,综合减负资金即时从历年账户中划出,将在7月10日划入社保卡中的银行账户;目前还没申领社保卡但原先有工商银行关联过的账户将划入关联的账户。参保人员在今年7月后领取社保卡,综合减负资金将即时从历年账户划出,在次月的10日划入社保卡银行账户。
7月2日起,参保人员可以通过3种途径查询自己是不是属于减负对象。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还可以拨打电话12333,输入身份证号自助查询或人工查询;也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市人力社保部门特别提醒参保人员,近期宁波出现各种版本的电话诈骗,遇到以“领取综合减负金”等为借口的电话、短信,一定不要泄露个人医保账户、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如果遇到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也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电话咨询专线12333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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