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香(化名,2009年提前退休后,在浙江一家私企工作至2012年):
2011年3月,我的子宫里查出一个良性小瘤,需要做手术切掉。当时我在浙江,在朋友的公司帮忙,但医保是在哈尔滨交的。人家告诉我,如果在浙江的医院做手术,不是拿着发票就能回去报的,得先填一个表,向哈尔滨医保局申报,盖章后凭这个表到浙江的医院就诊。医院的文件也要留存得很详细,还要复印,最后再送回哈尔滨报销。
我以前没有在外地看过病,不知道有这么麻烦,一听头都大了。既然得先向哈尔滨申报,那我不如直接回去做手术算了。万一在这边看病,浙江的医院材料跟哈尔滨的要求不相符,少了一页丢了一页再报不了呢?
我也理解异地就医得回当地去报销的苦衷,不然像北京的好医院最多,大家都过来看病再在北京报销,北京的钱再多也承担不了啊。但报销的手续不能简单一点吗,为什么要先申请呢?不管在哪个城市看病,产生的费用按参保地的标准报销不就行了吗?
点评
2013年3月14日,人社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胡晓义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表示,实现医保跨地区报销是目标,但要有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提高统筹层次,减少异地就医人员。“现在普遍提升到市级统筹,已有几个省在推进全省统一报销。”政策制度安排还是鼓励小病在基层看、在本地看,有疑难杂症、重大疾病到中心城市来看,把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作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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