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山东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为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提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我市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是扩大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主体范围和支付范围。使用主体由本人扩大到了其近亲属,支付范围更大、更具体。
根据《关于规范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参保职工个人医保账户资金除用于支付住院费和医院门诊统筹费等支出外,也可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药物、医疗用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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