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计算,用人单位每月要为每位职工多缴纳约22元,个人多缴约5元,灵活就业人员则需多缴31元。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市统计局统计资料测算,2009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649元。考虑金融危机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医保缴费基数在此基础上降低2833元。2010年度石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7816元。
也就是说,我市市区2010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每月2318元,比去年提高约248元。在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如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8%缴纳(含生育保险0。8%),每月需为每位职工缴费204元,增加约22元;职工按2%缴纳,个人每月需缴费46。4元,多缴5元。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4%缴纳(含生育保险0。4%)。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纳194。7元,较以前增加约31元。新缴费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参保人员可留意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