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比例调至90%
日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一般诊疗费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本次一般诊疗费的医保报销比例调整,是2011年7月份以来的首次。此前,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一般诊疗费按70%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个人需自费30%。调整后,一般诊疗费的90%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个人仅需自费10%。
根据中山市的相关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进行收费,一般诊疗费按比例纳入医保的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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