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病保险制度最高报销20万
佛山市建立大病保险制度,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享受,政策范围内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最高可报销80%。职工医保还提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下调至7.6%。此外,检查类项目设置分段报销有望缓解"过度医疗"。
受惠对象逾450万人
我市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受惠对象包括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居民医保参保人逾450万人。据悉,大病保险不限疾病病种,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只要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均可享受大病保险保障,最高可报销80%:在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2万元至5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累计超过5万元至10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累计超过计10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0%。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假设在职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因病在三水区某定点三级医院住院,在可纳入报销范围20万元情况下,20万元住院费减去起付线1200元,再根据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85%,在今年7月1日前其实际自付费用为31020元;而7月1日后自付2万元以上部分为11020元,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实际自付费用为24408元。
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杨萌表示,大病保险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将缓解参保人看病贵及"因病致贫"现象。尤其对需要承受高额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大病保险的保障效能将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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