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约定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450元以下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超过45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支付。
据了解,我市今年上半年居民门诊统筹预拨费用共计108万元。参保人员可在当地二级以下定点医院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就近选择一家作为自己的约定门诊医疗机构,并到约定机构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签约单》,持《社会保险证》或医疗保险卡到约定机构就医即可享受报销待遇。
目前,与市医保处签约居民门诊的医疗机构有60家,在各机构签约的居民人数有140184人,其中成年人40900人,未成年99284人。市医保处提醒,未签约参保人员应尽快到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签约,以享受门诊统筹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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