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位致员工医保中断需担责
有市民反映,参加工作办理医疗保险超过6年时间,本来已经达到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年报销额度不封顶的条件,但换工作时由于新单位没有及时为自己办理医疗保险,导致自己医保中断超过三个月,影响了年报销额度。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医保,员工发生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该用人单位‘买单’。”黄险峰说,若员工因为新单位没有参保,中间中断超过3个月,重新参保时前后缴费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只能按照新参保处理。医保关系未中断前他原本可享受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的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目前约30万元,但医保关系中断后他只能享受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倍的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目前约5万元。假如他因病发生了30多万元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医疗费,医保基金为他支付5万元,其余的25万元则由单位支付。
4非深户劳务工退休后也可享综合医保
深圳1100万医保参保人中有900万为非深户参保人,大部分为外来劳务工。按照我市的现行政策,医保包括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缴费标准不同,待遇也不同,其中综合医保的待遇最高。目前户籍人员参加综合医保的,退休以后享受综合医保待遇,非户籍人员退休以后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修订后的医保办法有一个新亮点,提高了在深退休劳务工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劳务工在深退休后也可享受综合医保待遇。”黄险峰说。具体的规定是:退休后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中,参保人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满15年的,停止缴费后可继续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不满15年的,停止缴费后可享受统筹式医疗保险待遇;其也可继续缴纳综合式医疗保险费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并在缴纳综合式医疗保险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黄险峰举例说:“如1名外来劳务工参加了15年的综合医保,又参加了10年的劳务工医保,那么他在深圳退休之后,可不缴费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本次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的一些新变化还有:农民工医保参保人门诊统筹年度支付最高限额由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参保人到社区看病“打七折”的范围扩大到药品以及诊疗项目;在内地未参保的随迁入户老人在深参加医疗保险,从原来的必须一次性缴纳18年的参保费,变为可按月缴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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