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高井村实行的“医药费二次报销”政策覆盖面广,符合条件的村(居)民占到辖区户籍人口的八成以上。二次报销的医药费分为起付线内发生的医药费、医保卡实时结算后剩余的费用或新农合范围内报销后剩余费用两大部分,报销比例按照村(居)民所持有的医保类型的不同给予30%-65%的报销。
66岁的刘桂芹大妈患有糖尿病、贫血等慢性病。今年初她又因老年性瓣膜病住院,第一季度光是门诊医药费就花去18190.77元,这对于刘大妈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刘大妈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新农合报销标准,门诊费用最多报销3000元。但是村里的二次报销政策,为刘大妈减轻了负担。
高井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给刘大妈计算了报销的额度,新农合报销3000元后,减去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自费金额122.5元,刘大妈剩余的医药费是15068.27元,起付线内发生医药费和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医药费分别报销65%,村委会又为她报销了9794.37元,最终她个人只需负担5273.9元。
村党总支书记庄虔春介绍,二次报销的方案去年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每个季度为村民报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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