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从2007年7月起,五项社会保险用同一个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调整规范。
2012年安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3925元,月平均工资为2827元。根据新标准,汤阴县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1696元,最高缴费基数8481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我市201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1696元,最高缴费基数8481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