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5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通报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于7月25日至8月13日征求公众意见。此次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主要涉及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
意见稿显示,广州居民个人缴纳的
医保费用将提高25%-60%,其中老年居民个人缴费调整幅度最大,而之前出现的医保基金缺口将全部由政府补贴。
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涨幅最大
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群是老弱病残、学生等社会弱势群体,该制度设计理念是学生群体和老弱病残群体相互救济。具体包括三类人群:广州市公办或民办中小学校、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有广州户口的未成年人及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主要是残疾人和农转居人员)以及没有
养老金的老年居民。
今天早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由80元/人·年提高到12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由原来的480元/人·年提高到600元/人·年,老年居民则从原来的500元/人·年调整为800元/人·年。在提高个人缴费的同时,政府资助标准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全市在校学生整体参加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统一由学生所在学校代收代缴。
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再次提高筹资标准
广州市实施居民医保至今已经5年,居民医保基金也已经出现缺口。在去年,市人社局相关领导已经公开表示,广州居民医保基金一年总计缺口近2亿元。为此,在去年7月,广州市人社局曾发布征求意见稿,欲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但由于个人缴费提高幅度较大,部分涨幅还超过100%,遭遇舆论反对而作罢。
记者发现,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与2012年的相比,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维持不变,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有所降低,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政府资助标准适当提高,老年居民财政资助标准则不变。
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在通报会上说,目前居民医保参保人数约220万人,由于居民医保待遇不断提高、医疗费用及居民医疗需求不断增长,广州市居民医保基金出现缺口。希望通过这次的调整,实现居民医保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