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新生儿实现“落地参保”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记者从人社局获悉,为确保新生儿第一时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我市从7月1日起,将城镇新生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办理了参保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在新生儿落地参

  保政策出台前,新生儿从出生落户到办理下一个医疗年度的参保手续有一个空档期,一旦新生儿在此期间患病,则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后的医保空档期。

  办法规定,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并缴费。凡在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办理了参保手续的,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其出生后至参保日之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可按相应标准予以报销。

  如果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超过90天才为其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将要按规定

  从参保之日起算,经过“等待期”后才能享受有关医保待遇。

  市社保局提醒,新生儿抵抗力弱,发病率相对较高,因此新生儿家长更应及时为宝宝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落地参保”的具体办理程序是: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后,携带户口簿、新生儿1寸免冠照片,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即可。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