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参加吉林省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经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确认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选择在海南省长期(6个月以上)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在海南省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当地结算。
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新办人员需提供居住地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过海南省异地就医的人员需提供原《吉林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原件)。2.《吉林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知情同意书》。3.吉林省省直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由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材料到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结束后参保人员持《吉林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申请表(海南省)》及一张一寸照片,前往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确认,领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相关凭证后,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手续正式生效。在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手续生效后,可在海南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范围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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