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切实减轻参保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完善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江西省赣州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参保居民和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近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投标企业的规模、信誉、服务网络、管理水平、理赔能力等方面确定承保企业,该承保期限为3年,最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中标。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赣州市城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技术要求与采购方、承办方及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实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的无缝对接和数据共享,满足承保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时监管、稽核、结算、查询等各项业务管理功能,承保赣州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着力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看病就医问题,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得到参保居民的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