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工作下一步安排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修订失业保险条例,推进失业动态监测;制定实施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推进合并实施和强化激励;制订生育保险办法;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办法。
二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开展全民登记参保试点,积极引导城乡居民长期参保续保;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及私营企业职工等群体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
三是统筹研究制定兼顾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险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待遇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督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深入研究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问题;做好企业年金推进和监管工作。
五是强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进一步整合经办管理资源,推进经办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运行效率。打造“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社会保障卡争取发放到5亿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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