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根据目前惠州市实施的《惠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低收入人群住院治疗,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部分,如果确实有困难的,可同时申请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这两项救助金额都是按个人自付费用部分的10%~30%不等给予救助。目前,这两项的救助标准各县(区)不一样,限额都在2~5万元。
出路
低保家庭自付费用多靠亲人资助
虽然医保报销和民政、慈善救助为钟小勤和严二雅解决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问题,但对本已十分拮据、经济来源不多的低保家庭而言,每年动辄过万元的自付费用仍是一笔巨大金额,这也是多数困难家庭遭遇大病时无钱看病,甚至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重要原因。
严二雅的妻子张立志对丈夫的疾病很无奈,当初家里为了给丈夫治病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丈夫每月只有数百元低保金,自己靠开夜市餐饮来维持整个家计。
“前段时间夜市没开了,只有重新打工来挣钱养家。”张立志无奈地告诉记者,今年丈夫已经住过两次院,花去了三千多元医疗费,每月丈夫需要购买五六百元的药,此外女儿正在读高一,生活、学习也需花钱。“虽然医保、救助金帮了很大的忙,但自己每月基本上还是得掏一两千元医疗费。幸好有亲戚资助,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与严二雅的遭遇相同,钟小勤去年医保报销后,自付的4.6万元再加上平时买药的费用,一年花销6万元左右,平均每月至少需要5000元来维持生命。“我的低保金230元/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完全靠爸妈和弟弟妹妹救济。要不是他们,我也活不到今天。”
三类人自付费今后完全予以救助
“惠州针对困难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还存在一些不足。”曾焕添坦言,首先,惠州市困难群体住院前置医疗费救助没着落。困难群众住院治疗,自付部分要先自己付费,再申请报销,对于一些确实拿不出自付部分费用的人群来说,困难很大。其次,医保报销药品目录范围还不够广,很多大病用药没有列入报销范围,也就说大病患者的很多费用是不能报销的。“目前惠州市准备出台实施的《惠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就能较好地解决困难群体住院前置医疗费救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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