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对于农村五保户、城乡“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其住院医疗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符合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费用(含起付标准),按100%比例予以救助;对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其个人自付费用将按70%以上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最高限额3.6万元。
“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对象住院看病,按医保政策报销之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按大病保险报销95%后,其个人自付部分民政部门将会再帮其报销70%。”曾焕添说,如果三重报销后,还存在困难的可申请慈善救助。
住院一站式医疗救助对象在接受住院一站式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赔付后,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每人每年累计超过3000元,且生活特别困难的,还可以申请临时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一年一般限申请一次,每人每年一般不超过5000元。
延伸
设立大病救助基金预先垫付医疗费
“解决大病患者的实际困难,需要大量的医保资金支持,只有为医保‘蓄水池’不断注入‘活水’,才能避免医保基金入不敷出。”市人大代表吴惠娇建议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市财政等机构、部门,共同设立大病救助基金,实行大病救助“兜底”政策。面对繁琐缓慢的报销过程,大病救助基金可以预先垫付医疗费,让大病患者病有所医。
此外,有条件试行的县(区)应重点保护青少年和儿童,通过多方合力筹集保险资金,采用公益基金、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合作方式,向社会筹募善款,为适龄儿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不设病种赔付限制,既可减轻大病患儿家庭的负担,也不会给当地财政增加压力。
改事后救助为事前事中救助
“惠州市初步建立起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但由于大病医疗救助设有门槛,且为事后救助,医疗费用报销程序较繁琐,困难群众往往因为垫付不起治疗费用而不敢就医,无法享受政府的医疗救助。”市政协委员、市口腔医院副院长唐尤超表示,惠州市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力求覆盖所有人群,而困难人员的救助,应该是医保关注的焦点。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