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郭先生:我父亲去新疆探亲时突发心肌梗死,在当地医院住院10多天,花费1万余元。我想问一下,我父亲回许昌后怎么报销医疗费,报销时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市医保中心回复: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医保的市民出差或探亲时突发疾病,需要在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要在住院前3天或后3天,拨打电话2620758通知市医保中心,并在当地医院开具急诊证明,然后把出院后的有效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记录等交本单位经办人,而后由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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