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
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3。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55。6万人,参保居民97。7万人,城镇
医保覆盖率达到了97%以上。这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的消息。
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住院费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退休职工住院费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5万元,上半年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基金支出1。57万元,比在职职工多了3500元。连续3次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平均达到了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今年以来,共为5000多名老年居民支付医疗费3500余万元。同时,我市将所有离休干部纳入了市级统筹范围,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共济金相结合的办法,在市区范围内设立了13家定点医院、门诊和药店,并设立专职人员管理和服务,切实方便了离休干部看病就医。
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3。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55。6万人,参保居民97。7万人,城镇医保覆盖率达到了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