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补助提高16.7%,建立短缺药品常态化储备机制
按照医改工作安排,医保、医疗、医药继续联动改革,医保体系的建设成为最大亮点。
基本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实现连续5年增长,大病保障、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稳步推进实施,三大医保管理职能整合等。
继续鼓励商业保险经办医疗保障管理
7月24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公布。
按照安排,在参保(合)率稳定在95%的基础上,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比去年增加了40元,提高了16.7%,预计人均筹资达到300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也会适当提高。
在大病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方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继续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各类保障制度间的衔接。落实今年初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文件以及需紧急救治的急重危伤病的标准和急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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