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是上海的,请问我的医保卡今天刚刚开通,我7月份刚刚工作开始缴金。现在看病有没有在报销的范围?大概能报销多少?
答:门急诊:在职职工一年内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超过部分由附加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具体如下:
1、44岁以下在职职工,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分别由附加基金支付65%、60%、50%。
2、45岁以上在职职工,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分别由附加基金支付75%、70%、60%。
住院:在职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自负;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自负。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