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几位挺着大肚子的准妈妈出现在辽宁沈阳市社保大楼,她们在给肚子里的宝宝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原来,只要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的准妈妈妊娠28周,就可给肚子里的宝宝办理准新生儿医保,宝宝一出生,就可享受医保待遇。
自2011年10月1日起,沈阳出台了这项新的惠民政策。截至7月底,新生儿参保人数已经达到2万余人。
据悉,沈阳市每年降生5万余名新生儿,近半数爸妈给孩子办理了医保手续。前不久,一位早产女婴住进了医院的保温箱,一周消费近万元,恰巧父母在女婴出生前参加了医疗保险。产妇出院后,医保基金为其女儿报销医疗费近6000元。据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生儿早产、抢救、黄疸等费用均在医保统筹范围内。
自年初以来,沈阳市有1960人次参保新生儿就医,发生医疗费用1712万元,医保基金报销1039万元,医疗费报销达6成,减轻了参保家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