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1月起,市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享受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政策调整落实到位。
2011年7月后退休已按原标准补缴的3698名退休人员将于近期按新标准调整退发。从2011年7月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退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由男满30年调整为25年,女满25年调整为20年。
到2016年统一实行10年的标准。在办理退休时,对参加居民
医保或新农合的人员(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缴费年限可进行折算,目前在医疗不足年限的补缴金额中可抵扣400元/年。